赖绍松律师认为,由于第一次招投标活动因各投标单位文件不符合投标要求因素和第二次招投标活动标书遭抢,致使被告虽进行了两次招投标活动,但没有一次活动的程序履行终结,现原告不愿参加第三次投标,即放弃了参加该招投标活动的一切权利,故现原告请求被告立即公布评标结果的主张不能成立。...
在工程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投标、定标这三个阶段分别为合同的要约邀请、要约与承诺。本案中禹州电厂应确定双星公司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因禹州电厂没有发出中标通知书,双方亦未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双方的合同关系尚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