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不动产链条式交易中的中间省略登记

在不动产链条式交易中,是否允许最初转让人直接向最终受让人办理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也即进行中间省略登记,有关大陆法系国家的判例与学说见解不一。我国现行民事实体法和不动产登记法不承认中间省略登记。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判决创设最终受让人对最初转让人的中间省略登记请求权,在公法和私法方面会带来很多负面后果。对于最终受让人的登记请求权,可以通过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加以保护。...

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给全国各地法院都带来了不小的审判压力。究其原因,不仅仅在于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类型多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案件带有群体性特征导致处理难度较大;更为突出的还在于,法官对此类新兴案件较为陌生,加之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政策规定又因带有体制转轨的因素明显滞后,既有的一些法律规定又比较原则,审判时缺少明确具体的条文规范,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诸多困难...

论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及其阻却

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具有公法、私法双重面相。就其公法不法性,可通过行政处罚等公法手段予以规制,并得与其私法效果相区隔...

从“居住有其屋”到“住有所居”

渊源于罗马法的居住权制度广泛存在于欧洲、美洲、非洲和亚洲诸多国家与地区的民法典中,我国2007年制定《物权法》时未纳入该制度,实属立法政策上的失误。当前民法典分则立法应于物权编创设居住权制度,此举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不仅可以更好地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可以更好地体现所有权人的意志。具体而言,我国民法典分则物权编应围绕居住权的一般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登记、居住权的限制、居住权人的使用权、居住权人的义务、所有权人的义务等十二个方面对居住权制度做出系统性规定,从而在丰富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同时,为经...

房屋交易已交付但未登记的确权问题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房屋已经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受人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此类案件被法官普遍认为属于疑难案件。...

物权登记应采对抗效力的几点理由

关于物权登记的效力有不同的立法例,在我国立法中也有不同主张。本文从物权变动的根本原因、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社会现实生活实际、现行的司法实践、物权登记效力的统一以及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财产流转等方面,阐述了在我国未来的物权法中应采取物权登记具有对抗效力的立法例的理由。...

建设工程施工“黑白合同”均无效,应以哪份作为结算依据?

鉴于无法确定实际履行的合同,也无法确定最后签订的合同,综合考虑本案情况,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由各方当事人按照过错程度分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本案中该损失即为两份合同之间的差价...

论前合同损害赔偿中的期待利益

在合同法理论上,期待与信赖被认为是对待允诺的两种不同观念,前者针对的是挫败允诺的不当行为,法律给予受约人特定履行或者替代履行的救济,使其获得允诺所给予他的好处;后者针对的是作为引致受损信赖的允诺的不当行为,救济目的是使受约人处于要是没有允诺其本来可以处于的地位。...

对开发商未如约办理房产证之法律问题的探讨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突飞猛进地发展,房地产买卖纠纷数量激增,尤以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居多...

论房地产企业破产中购房消费者的权利保护

【摘要】 房地产企业破产后,应当如何对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消费者进行保护?文章围绕着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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