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民间借贷本息到期后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房抵债有效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法律规定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

商品房买卖中定金交付后如何收回定金

商品房买卖中定金交付后,作为购房者要在定金合同或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去和开发商商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法订立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开发商应该退回所收取的定金。...

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出让管理的补充意见

《补充意见》针对留用土地出让方式、公开出让前期报批程序、出让资金的核拨等作出具体规定。...

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项目受让主体,必须由村级集体组织(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统一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签订《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在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依法申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留用地管理政策:萧山区完善村级留用地管理政策

留用地管理政策对不同土地性质村级留用地的开发模式进行了严格的界定,首次增加了委托开发模式和货币化开发模式,要求按照“宜商则商、宜居则居、宜工则工”的原则进行开发。...

国有土地合法开发有三证 村留用地不是小产权房

2009年6月出台的新政,规定新出让地块的合作开发项目在建成后,合作方所持有的房产,可以按照规划批建的最小产权单元分割转让和销售。这意味着如果规划批建最小产权单位是单套,那就是可以办出“单套产权”。...

一起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但法律并不限制对私有房屋的买卖,农村村民出卖自住房屋法律并未禁止。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出售私有房屋时,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屋所有人。只是宅基地具有特殊性,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法律对其转让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如果转让,必须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同时必须先行到政府部门依法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接受转让的村民不需要为宅基地使用权支付任何价款给付对方村民。...

余杭“土地换房产” 村留项目可像商品房销售

村级留用地土地换房产项目可预售部分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监管银行申请使用预售资金时,应先报镇街、开发区与村(社区)审核同意。这就意味着这部分村留用地项目,将跟普通商品房项目一样,可以名正言顺地申领预售证,并正式纳入商品房买卖的管理范畴。...

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受下列因素影响:1.合同卖方是否适格;2.合同买方是否为宅基地归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合同标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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