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对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所作的约定,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履行,优先保护事实物权人,不宜以产权登记作为确认不动产权属的唯一依据。...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因此应当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中所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应指出全资购买,而非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况。...
本案中,燕某、杨某告于离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及《协议还款计划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杨某于2012年12月14日出具承诺书并约定了剩余款项1 010 000元的偿还期限,燕某接受该承诺书,视为其认可杨某对还款期限等进行的变更。杨某以燕某违反离婚协议的相关约定重新分割财产为由,拒绝履行上述协议,并提出应在剩余款项中扣除燕某与第三方公司之间的欠款,但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用以证明,燕某亦对此不予认可,因此其主张不能...
对夫妻共同财产而言,夫妻离婚仅带来共有基础的丧失,并不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的自然分割,在一方要求确认共同所有,另一方要求分割财产的情况下,法院应对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变动,经依法登记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李某的行为并不能构成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