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登记工作人员一直为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惴惴不安。这柄剑就是物权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的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依照全国人大法工委编的《物权法释义》说明,该条对登记错误责任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宜由不动产登记的专门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书载明:“夫妻共有的位于某某处的房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业主姓名为女方)”。甲女将房屋卖给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认为根据离婚协议书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必须由前夫一同到窗口做完析产手续后才可以办理转移登记。前夫不愿出面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甲女拟起诉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9日晚,第501期民商法前沿论坛暨盈科论坛第2期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室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莅临论坛现场,发表题为“民法典合同编总则重大疑难问题”的主题报告...
【裁判要旨】1、《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中的“不得转让”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就不动产而言,针对的是抵押的不动产的“过户”行为,“不得转让”即不得过户。该条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并非针对抵押的不动产转让合同的效力。...
最高院司法观点: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对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而不需要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