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一般应根据登记生效的原则,而生效法律文书、新建、继承的不动产则自行为完成时取得物权,但在未办理登记时其处分行为是受限制的,不发生物权的处分权能,对于受让者来讲也不能发生物权的追及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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