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法是大陆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由于历史传统与语言文化的独特性,其民事法律制度也独具特色,对其他国家民事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我国亦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参考葡萄牙民法,我国物权制度设计思维应以所有制归属为主线逐步转移到以考虑行为人主观是否善意为主线;淡化所有权归属,强化占有的法律保护;并应奉行合意主义为原则,交付主义为例外,登记只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的物权变动规则;在不动产物权交易中,应将不动产买卖分为预约合同和最终买卖合同两个阶段,并以公证的形式辅助建立良性的、以保护诚信...
在房地产类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很多障碍,比如:债权债务相对复杂、房地产权属受到较多限制(抵押、司法查封等)、税收清缴不及时或欠税情况严重、设施设备维护情况较差等等。...
尽职调查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关注项目的预售、抵押、查封等基本情况。如何找到准确的信息获取渠道,对于尽调工作的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除向原开发商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查验相关证照原件以及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以外,还需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查询。...
在近几年上市公司的数十起破产重整案例中,多数企业的重整计划呈现出如下显著特点:一是将债务人的欠缴税款单列为一类债权——税收债权,并规定了单独的受偿比例(如100%受偿)且执行现金受偿;二是将截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欠缴税款所产生的滞纳金列为普通破产债权,执行按比例的现金受偿;三是将管理人在变价处置资产中产生的税款归入破产费用,随时支付。...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为套取银行贷款而签订的虚假合同,该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中,向银行提交了相关申请贷款的手续资料,没有证据显示银行与之恶意串通签订案涉《借款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因此涉案《借款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当属有效合同。...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所承包工程转包给转承包人,属于违法转包行为。相对于发包人而言,转承包人仅系承包人在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情况下所使用的履行辅助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履行辅助人通常不能取得针对发包人的直接请求权。鉴于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2020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43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明确了转承包人可以取得对发包人的直接请求权,故发包人与承包人合同中约定的能够对承包人行使的抗辩,亦有权对转承包人行...
在一房二卖的场合,如果甲将房产登记在丙的名下,而且丙是善意取得的场合,当然这里善意取得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此时丙获得了财产,并不存在财产损失,故而甲对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又由于丙并不具有处分乙的财产的权限与地位,因而也不可能成立以丙为受骗者,乙为被害人的三角诈骗。当然,在丙是恶意的场合,则有可能与甲构成侵占罪的共犯。...
南通四建公司虽然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是将其施工资质出借给黄某用于案涉工程的施工,南通四建公司并无签订、履行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黄某借用资质承揽案涉工程,是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