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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事项

信息来源: 智律网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0-03-09 15:38:01  

在实际生活中,农村房屋的买卖是有买卖双方自愿协商签订买卖合同并进行交付,当然由于农村房屋与城市的开发商的房屋关系不同,其买卖之间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二、买农村房屋应注意什么

  如果你打算购买农村房屋,必须要注意两点:

  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不是证明你对所购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所必需的。宅基地使用证书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只有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证书的涂改才是有效的。

  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违法的,而且,有可能构成犯罪。当然,最好能让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给你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因为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宣示,而非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要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如果你打算在购买农村房屋以后进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积范围内翻建,不能扩建到附近耕地面积范围。如果扩建需要占用耕地、田地面积,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未经审批就增加建筑占地面积,则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筑。

  三、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必要程序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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